择业就业四项法则
发布人:赵璇老师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阅读次数:2217 一是“择人所需”,即自己要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考虑,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员工,不能异想天开,只想一步到位。如果有适合自己特长的工作单位,小点也不怕,能得到锻炼才是目的。
二是“择业所长”,如果你选择的单位或行业有发展前景,即便不是国家机关、跨国公司或热门行业,也要降低心理期待值,投入到这些工作中。
三是“择家所利”,指的是选择职业和单位时不要总以自我为中心,要多站在家庭和亲人的角度考虑,如是否便于照顾父母;不能总是无休止地挑三拣四,要考虑家人的感受。
四是“择己所长”,即兴趣对人的工作热情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心理学研究早就发现,做自己喜欢的事,成功率更高。因此,不必太在意外在的东西,这才能充分发挥你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