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职场毕业生注意5项权益6种补贴
发布人:吉晓芳老师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阅读次数:1778
时下正值毕业季,795万全国高校毕业生正面临“就职大考”。不久的将来,他们将步入职场,完成从学生到职工的身份转换。职场生活有哪些权益必须注意?国家为职场人准备了哪些补策政策?5项权益、6种补贴,希望能温暖您的职场生活。5大权益要记牢
1、试用期权益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现在,今年新入职的大学生,多还在试用期里。小编提醒,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在和企业协商试用期的时候请一定注意。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加班工资
工作中难免加班,加班工资你会算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200%
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200%
平日延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150%。
注意: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一般是周六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如果不能补休,就得给加班工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3、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是说,用人单位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职工休年假,而且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的,用人单位只需再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4、五险一金
这项重要的权益保障生活的方方面面,值得每个身在职场的劳动者关注。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
5、工龄
职场人工作时间久了,工龄自然会增加,它能影响你的诸多权益。
①工龄影响工资收入:有的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基本工资;在各类职称评定中,一般都会对工作时间做出一定限制。而职称评定又会间接影响到工资收入。
②工龄决定带薪年休假天数。
③工龄决定医疗期:医疗期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④工龄影响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
⑤工龄影响劳动补偿金。
⑥工龄事关养老金福利:一般情况下,被确认为几年工龄,视同缴纳几年社保,工龄越长,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
⑦工龄影响出境地定居离职费。
6种职场补贴温暖你
1、技能提升补贴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最高可达2000元。
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②自
据测算,每年将有20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
2、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各省市制定的求职创业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不尽相同。
北京市规定,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或者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每人1000元,补贴不重复发放。
河南省规定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领取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
浙江省的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包括孤儿,而湖南省的补贴范围还扩展到了特殊教育院校毕业生。
3、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四川: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
陕西: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象为毕业年度和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是一项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制定的补贴政策。各地均制定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职业培训补贴
可以领取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辽宁省规定,确定参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的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河南省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日前刚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分别为800元、700元、600元的A、B、C类专业职业培训补贴,调整为一级/高级技术/4000元、二级/技师/3000元、三级/高级/1600元、四级/中级/1200元、五级/初级/800元。
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