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平稳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阅读次数:1310 2015年包头地区七所高校及外地求学返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预计为2.3万人,受经济下行和就业总量增长双重影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包头市积极谋划,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在健全完善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地实现就业创业。截至目前,包头市已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9407人,提升就业能力3031人,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平稳向好的势头。
强化政策扶持 促进多元就业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包头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如把高校毕业生单笔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取消借款人先行垫付贷款利息制度,并把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大学生纳入贷款扶持范围;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中小企业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等,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创业。
开展创业引领 创业带动就业
落实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依托高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先后投入650多万元,建成了包头师范学院创业园等8家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2年的免费场地和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其中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自治区人社厅认定为自治区级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建立了由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创业成功人士组成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队伍,今年4月份,组织20名创业导师赴青岛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先进地区的建设、管理、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创业导师队伍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各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共入驻项目387个,创业带动就业2033人。
加强宣传引导搭建就业服务平台
印制宣传单2.5万份,发放到高校、企业和基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政策的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家长和学校、企业的知晓度。投入250多万元,在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建成自治区最大、信息化展位和服务终端最多的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召开“七校联合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北梁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各类综合及专场招聘会500多场次,累计提供岗位3万多个,实现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14701人。使用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10万元,支持内科大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网,搭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信息平台,以便于更好地与人社部门、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共享大学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信息,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信息的整合。
健全政策保障机制统筹实施服务基层项目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包头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包头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和《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为这三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与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在包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将储备单位扩大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储备单位的范围,提高储备人才的留用率。今年累计拨付经费1982万元,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00人,社区民生志愿者550人,中小企业储备人才1600人,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加强定向帮扶 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依托各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家庭困难、蒙古语授课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台账,逐一登记,进行一对一帮扶,根据其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招聘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确保其不挑不拣一个月内实现就业。组织开展了家庭困难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为606人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60.6万元,缓解了刚走出校门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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