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强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人:赵璇老师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阅读次数:1329
2014年,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高校毕业生总量逐年攀升的严峻形势,内蒙古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圆满完成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在85%的工作目标,为我区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
一是坚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各高校均加大了投入力度,按要求基本完成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教研室的组建工作,确保校级专职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数之比达到1:500,经费不低于当年学费总收入的1%。全年共举办两期自治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教学培训,培训全区高校大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指导课程骨干教师180人。组织高校参加全国“高校创业指导师”专题培训两期、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系统培训班等国家级培训六期,76人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全区高校现有就业工作人员1694人,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工作队伍。
二是坚持强化就业创业教育,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建立突出实践性的创业教育模式,将创业教育融入大学生培养全过程,重视在专业教学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内容。鼓励毕业生参加创业竞赛、创业培训和各类创业实践活动。组织区内高校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内蒙古工业大学成功入围全国总决赛。各高校将就业创业指导与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实训)紧密结合,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创业人数逐年增长。
三是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通过项目引导、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积极性逐年提高,到基层就业的人数再创新高。2014年,我区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计划招募14716名,截至
四是坚持规范校园就业市场体系,构建人才供需的长效机制。毕业生招聘形式进一步多样化、立体化,以校园招聘为主体,以大中型双选会和校际联办双选会为辅助,毕业生就业“有形”和“无形”相结合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截至
五是坚持实施就业援助,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充分就业。针对就业确有困难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对一”帮扶;鼓励蒙古语授课大学生辅修宜于就业创业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汉语授课的应用类课程,积极推进院系间、跨学科、跨专业发展机制的建立;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在基层就业项目、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聘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主动协调劳动培训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截至
六是坚持发挥就业导向作用,加强就业信息反馈,完善就业质量评价体系。为全面系统反映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首次实施了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区及所属本科院校的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1月上报,并在教育部“新职业网”全面发布。在此基础上,我厅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提早部署将自治区及所属本、专科院校的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于“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有效增强了高校依据社会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
七是坚持就业研究与就业宣传相结合,有效引领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开展形式多样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编辑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南》,汇总了近三年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以及就业创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翔实的理论指导,生动的就业创业案例、精准的政策解读帮助我区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