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明确“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工迎来春天
发布人:赵璇老师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7日 阅读次数:1732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明确“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工迎来春天
到今年7月1日,小莉的劳务派遣生涯就走过了8个年头,而到这一天,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方法修正案》也将正式实施。
8年前,小莉被派遣到呼市一家国企工作。几年来,她跟单位的正式员工一样做着单位的常项工作。虽然工资和福利待遇跟正式员工比相差很多,但她从没忘记过努力,加班加点成了她工作的一部分。“刚来单位的时候,领导就说过干好了可以转正,我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小莉说。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秩序,维护被派遣者的合法权益,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务派遣和用工专项检查工作。
“我们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对呼市劳务派遣状况进行了摸底,目前,专项检查已基本结束,这几天正在对整体情况进行汇总。”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韩增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注册门槛抬高
韩增杰介绍,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有严格要求。行政许可,注册门槛提高了。目前,呼市有营业执照的劳务派遣公司有150所。以前的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50万元,
此次专项检查对呼市未注册登记或新注册登记的从事劳务派遣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掌握了辖区内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非呼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劳务派遣机构在呼市的运营情况。“对此次检查中发现不合格以及未实行备案的劳务派遣机构,都将依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予以取缔。”韩科长说。
比例不超20%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很多用人单位都在考虑裁员。“这几天,单位要组织考试,准备辞退掉一批劳务派遣工。据说考试只是一个形式,要留下或被辞退的员工都已经内定好了。一部分员工还有可能转正。这两天单位人心惶惶,大家都在议论这个事。”小莉向记者透露。
小莉告诉记者,他们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学历相对低,虽然在工资待遇等方面存在不公平,但大家对单位都或多或少有些依赖。“很多像我一样选择长时间留在这里的,首先是因为国企的名声好,说出去也体面。我们也不年轻了,再到别的地方换一个工作也不会太理想。另外,很多派遣员工和我一样,都觉得在这儿待时间久了,干的好了,有转正的希望。”小莉说。
之前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可以转正并没有提及,相关部门对转正也不完全限制。“单位虽然有业绩好可以转正的说法,但转正的机会很渺茫。”某用工单位的部门领导透露。
据了解,劳务派遣工主要集中在保险、铁路、电信、银行等国有企业。“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20%,也就是说,该单位如果有100个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不得超过20个”。韩科长介绍。“像电信,劳务派遣人员占绝大多数。7月1日后,我们将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这类不合法的情况予以解决。”
明确“同工同酬”
如果说之前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障方面相对模糊,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很多。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员工的薪资待遇、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事故发生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韩增杰说,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劳务派遣员工“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有了严格的要求。同时,严格规范劳务派遣工要“同工同酬。
韩增杰介绍,此次摸底检查,严查了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情况。包括依法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加班工资情况,落实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以及通过“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派遣员工工龄等法律责任的情况。
专项检查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存在超范围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下一步的监管重点将放在派遣员工的“三性”和“同工同酬”上,韩科长表示。“派遣员工只能做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且必须做到劳务派遣工与单位员工同工同酬。”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全面整顿。”韩增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