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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实践课授课内容与考核办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阅读次数:1579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从2012级学生开始,我院“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行“全程式”教学模式,总课时为38个学时,其中一、二年级为理论教学,三年级该课程为实践教学。为了完成课程教学目标计划,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实践课授课与考核办法。

一、授课内容

1.就业政策宣传

每年在新生入学期间举办“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任课教师应积极参加,认真详细解答毕业生、学生、新生及其家长的咨询,为学生就业提供政策、信息、程序等服务。

2.学生就业座谈会

任课教师要组织召开所带班级就业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准备的现状,了解掌握学生最需要哪些方面的就业指导,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奠定基础。

3.举办就业讲座

任课教师要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的需要,以“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程序、就业信息、应聘技巧”等为主要内容,举办专题就业讲座,为毕业生解疑答惑。

4.举行实践演练

任课教师要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以面试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模拟实践演练活动,对学生在模拟面试活动中的表现进行点评,指出学生在模拟面试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法。

 5.参加招聘会

任课教师根据自己所带班级及专业情况,至少要参加5场校园招聘会,了解学生应聘状况,现场指导学生应聘活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

6.日常就业指导

任课教师要将自己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告诉所带班级学生,接受学生的日常咨询,积极为学生提供各项就业指导与服务。

二、考核办法

1.任课教师应至少到所在班级举办一次全班集体活动,告知学生本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内容、考勤办法、考核办法及教学要求。

2.任课教师每完成一项实践教学内容都要到教研室如实登记,对没有完成实践教学内容的原因要予以说明。

3.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本课程实践教学内容进行规范化教学,对学生出勤、完成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且按照学生出勤、完成实践活动情况给予成绩评定。

4.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务处要求,编写教学计划和教案,授课完成后要及时填写并上交《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教师工作手册》等资料。

5.对于能够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任课教师予以续聘;对于没有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或者出现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不予续聘。

                                 就业指导咨询教研室

                                  201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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