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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毕业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7日    阅读次数:7190
包 头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毕业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了规范毕业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行为,妥善解决毕业生顶岗实习前后的遗留学业问题,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稳定教学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办理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时,有3门以上(不含3门)课程不合格的不允许提前离校顶岗实习。
二、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前如有不合格课程,离校后要注意自学,毕业前可申请回校参加补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毕业。
三、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后,部分未修完的理论必修课程,由实习单位督促学生自学,学生须写出自学笔记,实习单位考核加盖公章。
系、学区在毕业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审批表上注明未修完的理论必修课程及修习和考核方式。
四、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后,部分未修的实践必修课程【含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均按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加以认定。
五、毕业生实习届满后,应让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含部分未修完理论必修课程的考核情况),在办理毕业生手续前一周交所在系、学区专业教研室,用人单位鉴定合格的,学院予以承认,鉴定不合格或中途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其未修的所有课程必修重修,合格后方可毕业。
六、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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