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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人:葛立帅老师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阅读次数:1673

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第一章就业政策

一、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对当年新招用大学生的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吸纳大学生就业。对当年新招用大学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全额贴息。有贷款意愿的小企业,向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职工花名册、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等。经旗县区就业服务局审核后,报市就业服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

(ニ)新招用大学生的中小微企业保险优忠政策新招用大学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季度内的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持缴费凭证向辖区内的劳动保障平台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证明、当季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等。旗县区就业服务局审核后将有关材料报市就业服务局,经市就业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资金。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一)参加“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到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参加“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大学生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参加自治区组织的统一考试,市人社局、就业局按照自治区分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1.全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2.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3.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土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就读区内成人高校专科起点本科。

5.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三)参加中小企业储备人才计划

鼓励中小企业储备的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与同岗位相比不足部分由企业补齐。储备期2年。政府对于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的部分)的中小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储备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储备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可以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市人社局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储备计划数确定储备计划。各地区人社局、储备单位按照储备计划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各地区人社局储备单位和选拔的高校毕业生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三、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包头户籍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去户籍所在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人社部门进行登记,登记后按照人社部门要求登录内蒙古离校未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gxnmgrecom/)注册个人账户,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待管理人员审核验证通过后录入本年度离校未就业推荐人员名单参与就业推荐。

(二)灵活就业的大学生享受优忠政策

灵活就业的大学生在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一)公共实训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无偿实训服务

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对市内外在包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免费实训。鼓励市内外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优惠政策

鼓励市内外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补贴直补个人的方式,每人每年免费享受一次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免费给予一次性技能鉴定补贴。由各高校或相关单位组织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意愿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市人社局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培训。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有就业意愿的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不低于1000元,见习期6个月。市人社局根据每年自治区下达的就业见习任务向就业见习基地征集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就业见习基地向社会发布就业见习岗位、就业见习人数、条件要求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直接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就业见习基地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筛选,并将录取人员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对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和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我市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报送到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将复核通过的人员求职补贴发放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复核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高校账户。各高校要及时将补贴拨付至学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二)到包头就业的大学生享受“一站式”服务

我市所有就业创业政策全面放开户籍限制,对市内外大学生一视同仁。统一为大学生提供户口办理、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大厅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一楼。

(三)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

办理报到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报到证原件到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交流大厅二楼毕业生报到处(稀土开发区稀土大厦北侧)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两年内有效逾期作废。若报到证丢失应及时与毕业院校联系补办。报到证的派遣地为包头市的,直接办理;若派遣地为内蒙古毕业生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需到该处改派到包头市后办理手续;报到证派遣地为国企、事业单位的,直接到单位报到。

(四)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接收

各高校通过机要或其他快递形式转入的档案,邮寄地址为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41号)。自带档案人员,携带档案和存档人员身份证,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签发存档卡。所有接收档案交档案录入人员输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编号人库上架。

(五)非包头户籍高校毕业生落户

户口已落回原籍或其它地区的大专及以上的院校毕业生,愿意到我市落户的,直接到市公安局或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由人オ中心统一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凡持迁移证的大专及以上的毕

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直接到市公安局或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审核,由人オ中心统一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章创业政策
一、大学生创业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
(一)入园创业优惠政策对毕业5年内(含毕业年度)的大学生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他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给子场地前三年兔费入驻、后两年减半的优惠政策。对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他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优秀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创业资金补贴。
(二)大学生入駐创业国、將化基地创业补贴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入驻创业园、孵化基地项目,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吸纳就业3人以上,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符合的可持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聘用员工劳动合同、缴纳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项目所在旗县区人社局申报。由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人社部门或高校汇总后报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拨付补贴。每个项目只享受一次补贴,已领取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创业担保贷款
(一)大学生中请创业担保贷款优患政策
一是大学生创业贷款1人担保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2人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
二是大学生创业贷款时间由2年延期为3年,并可申请第二轮贷款。
三是大学生创业贷款单笔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四是大学生创业贷款需参加创业培训不再作为硬性要求。
五是市级以上创业园孵化基地可以为入驻大学生创业贷款提供集中统一担保。
六是具备条件的个人、企业、团体都可为大学生创业贷款提供担保金或抵押、质押。
七是大学生返乡创业经当地旗县级财政部门出具担保函可申请创业贷款10万元至50万元。
八是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200万元创业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
(二)大学生中请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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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流程
1)有贷款意愿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登陆“包头就业创业网”、“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云平台”官网或关注“包头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
2)申请人网上提交相关贷款信息。
3)包头市创业货款担保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网上申请名单,分配任务到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工作组并制定考察计划。

4)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会同经办金融机构以及市就业服务局监督核査科进行实地考察并联合会审。

5)联合会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6)申请人到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签订抵押、担保借款等各类合同。

7)经办金融机构按规定发放贷款。

2.线下申办流程

凡在本市创业的,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者均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1)申报:由个人自愿向常住地、企业所在地就业服务局或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向旗县区就业服务局申报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通过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云平台受理登记,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次审核后报送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向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报的: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

3)复审:向旗县区就业服务局申报的: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收到旗县区汇总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复审。

4)实地考察:向旗县区就业服务局申报的:市担保中心制定考察计划,联合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旗县区财政局、经办金融机构对大学生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向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报的: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联合市就业服务局监督核查科,经办金融机构对大学生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5)签订合同:向旗县区就业服务局申报的:对通过实地考察的大学生个体经营者,由市担保中心协调各有关部门准备银行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保证合同、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由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组织借款人、担保人到场与经办银行、担保中心、公证处签订各类相关合同。向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报的:对通过实地考察的大学生个体经营者,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协调各有关部门准备银行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保证合同、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组织借款人、担保人到场与经办银行、担保中心、公证处签订各类相关合同。
6)放款:对通过贷款审核的大学生个体经营者,经办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发放贷款。
7)申请驳回:向旗县区就业服务局申报的对末通过实地考察的大学生个体经营者,由工作地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告知。向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中报的:对未通过实地考察的大学生个体经营者,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告知。

三、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优惠政策

加强创业创新教育,毕业年度内的大学生,通过培训补贴直补个人的方式,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定点培训机构查询详细政策、具体时间、报名办法等。

四、工商税务优惠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场所限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场所限制,降低市场最低注册资本门槛,由注册资本实缴制变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可由申请人登录市工商局网站,按照注册公司类型下载填写申请书,并按照相应流程办理申请。

(二)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暂免征收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其所得额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加大大学生创办的高科技型企业申报力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办企业的,按《包头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オ服务保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自治区出台新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上述其它税收优惠事项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办理。

五、创办大学生在家庭服务业创业就业方面的扶持政策措施

按照《包头市家庭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1年)》(包人社办字〔2018226号)规定经认定大学生创办的家庭服务企业,可以享受贴息和补贴等政策扶持。家庭服务机构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考评合格以上的社区家庭服务站给予建设补贴;获得各类品牌称号的家庭服务机构给予奖励补贴;家庭服务创业园和家庭服务专业市场给予建设补贴;家庭服务机构的入户服务业务给予入户奖励补贴;年度业务考评优良以上的家庭服务机构给予奖励补贴。大学生在家庭服务行业就业的,参加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培训和鉴定补贴。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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