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政策叠加优势明显,来内蒙古投资创业有潜力
发布人:葛立帅老师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阅读次数:2436内蒙古是全国唯一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优惠政策的地区,还享受民族区域自治、扶贫开发等优惠政策,各种政策的叠加优势明显。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赋予内蒙古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扶持银行、保险、证券发展的金融政策,倾斜的财税、投资、土地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内蒙古出台了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非资源型产业、促进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转型升级以及人才引进等一系列政策。
1.国家级优惠政策
——税费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规定免征关税。投资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土地政策。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对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产业政策。根据国家产业布局和专项规划,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优先在内蒙古布局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煤炭、电力、煤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项目,在项目核准、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金融政策。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创新服务,支持内蒙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扶持地方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2.自治区级优惠政策
——税费优惠政策。对新建承接产业转移非资源型产业(非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项目从取得第—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两免三减半”政策。
——金融支持政策。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在承接产业转移园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规模,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例。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大力支持能源、钢铁、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重组项目,利用“售后回租”等方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进行资产置换和重组。
——土地倾斜政策。非资源型产业项目用地,自治区和各盟市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可适当倾斜。属于采矿用地的,可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政府为取得该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所支付的成本价格;属于工业生产和仓储用地的,出让价格可按自治区工业用地有关优惠政策标准执行。非资源型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可采取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供地,也可根据企业实际使用土地年限确定适当(不超过50年)的出让年期,租金和出让金按有关规定从优执行。
——电力支持政策。鼓励自治区已建成投产但不能满发满送的火电机组和相对集中的风电场,采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自治区达到规模化标准的优势特色产业及承接落地的重点加工项目联合重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实行电力多边交易或电力大用户直购政策。
内蒙古电价优势明显,蒙西电网电价水平为全国最低电价之一,蒙东电网正在实现同网同价,并将接近蒙西电网电价水平。
——人才引进政策。对引进符合自治区“草原英才”条件的人才,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住房、工资待遇、创新创业资金、学科研究、技术入股、成果分红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稿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