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吉晓芳老师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阅读次数:117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文件
包院办字〔2015〕60号
关于印发《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的文件精神,学院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的文件精神,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精神,立足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为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扎实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院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秉承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的兵工文化传统,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坚持校企合作“五共同”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为保障,构建具有学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育人短板。把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教学课程、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师资力量,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改进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到2017年,形成具有学院特色、社会广泛认同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形成符合学院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到2020年形成涵盖理论教学、实践训练、培育孵化、服务研发为一体的立体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立涵盖开放实验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系部特色创业平台的多维度创新创业空间,培育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优秀的创新创业学生队伍、优秀的创新创业校友队伍,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融入人才培养方案,贯穿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环节。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将人才培养重心由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凸显“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三年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专业要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在专业教育中更好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方式方法,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二)更新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各系部)
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
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调整学业进程。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前沿,开设跨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重点资助2-3个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改革,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责任部门:教务处、系部、招生就业处、校友会)
1.加强创新创业特色课程建设。建立与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紧密结合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挖掘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创业基础、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面向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开设提升实践能力的各类实践活动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建设和引进一批创新创业精品课、网络视频公开课、微课、慕课等优质课程资源,建立创新创业案例库、课程资料库,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建设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3.加强创新创业培训,搭建创业交流平台。推进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班和创业训练营,进行创业案例剖析、创业名家演讲、创业讲堂、企业家创业项目点评和政府政策扶持指导等实用型创业培训教育,为学生了解政策和创业信息,学习积累创业经验。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创业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创业案例和项目展示。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1.改革教学方法。加大对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的资助,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学课程,积极推广以翻转课堂为代表的研究性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推动教师关注创新创业研究,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2.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方式。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将教学与互联网充分结合,将优质网络课程资源引进课程库,并建设具备学习过程分析与控制的数字化教学平台、教学管理平台,为学生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的教学资源与途径,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3.推进考核方式多样化。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推广形成性评价考核方式改革,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实践式、体验式学习,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产业处、党(院)办、各系部、后勤处、团委、学工处、招生就业处、校友会)
1.深入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广泛开展和培育院级、系部级系列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举办并组织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大学生科研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鼓励学生学以致用、结合兴趣、发挥专长,借助项目平台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类大赛及培训为抓手,以赛代训,以赛促学,切实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参与学生专业覆盖广度和年级覆盖深度。投入专项经费支持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执行,选取其中具有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给予重点经费支持。
2.加强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为学生提供实践保障。进一步加强校内实训室、工作室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促进实践教学资源开放共享。依托各系部现有资源打造各类创客空间、创业实验室等创新创业教育平台。
3.建立创新创业基地。争取资金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到2020年学院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建立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各系部根据现有资源和校企合作等方式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中心,为师生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积极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养成和实践提供支持。
4.支持创新创业类社团活动。建立以学院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校友企业、创业导师等多方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创新创业俱乐部等社团,由团委、学工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等部门建立起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创新创业工作协调发展。各类创新创业社团定期开展创新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培训、创业经验交流等专题活动,搭建学生之间、学生与企业家、创业校友、创业导师、政府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沟通渠道,为学生提供信息咨询、项目推介、供需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充分发挥各创新创业社团对广大学生思想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5.建立创新创业校友资源库。通过建立创新创业校友资源库,加强与创业校友之间的联系,邀请校友参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开展讲座等丰富多样的创业活动,充分发挥校友资源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团委、学工处)
为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设置创新创业奖励学分,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创新创业学分可转换为创新创业选修课、素质拓展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制定在校学生创业支持办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创新创业活动范围包括:
1.院级及以上各类专业知识、技能竞赛获奖;
2.院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并完成结题;
3.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成果(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学术论文);
4.在校期间或创业休学期间产生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创业工作和成绩;
5.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将休学创业纳入学分制管理条例,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经评估后可保留学籍1-2年休学创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在现有相关评优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责任部门:教务处、高教研究所、组织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各系部、校友会)
1.促进教师创新创业意识和理论水平的提升。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引导和支持全体教师加强创新创业研究,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评奖等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过程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教师培训、研修的重要内容,构建创新创业培训专家库、教材库和案例库,形成系统的培训体系。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并计入工作量。
2.促进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水平提高。培育并建设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考核制度。以原有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师为基础,组建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力争至2020年,组建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轮训。任课教师参加“创业指导师”培训及考试,获得“创业指导师”资格。
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创业者、企业家等各行业优秀人才作为兼职导师,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评选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并予以奖励。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部、网络中心)
1.强化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建设,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建立完善的院系两级创业指导服务组织体系。
2.建设创新创业指导 “线下线上” 服务平台。
建立“线下”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帮扶、指导、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流程指导和跟踪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积极聘请知名企业家、创业人士、优秀校友、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创业导师,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创业指导与咨询活动。
建设功能完善的“线上” 创新创业交流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专栏,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在线提供创业咨询和服务,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创业政策、创新创业实训等信息,建立创业项目、创业政策、创新创业导师、创新创业专家、创新创业校友、创新创业先锋等方面的数据库,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提高创业能力。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责任部门:教务处、财务处等)
1.落实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专项经费和基金主要用于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支持创新创业实践、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完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各系部要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的投入。
2.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制定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分别从科研、教学、师资、实践、学生活动、平台建设等方面制定关于支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办法或者制度。积极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体制机制
学院成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王茂元
副组长:吴 群 张建林
成 员:曹润平 曹朝霞 赵建平 杨文忠 李瑞斌
夏晓云 殷黎丽 王 峰 王建林 徐正武
王靖东 何 萍 白树全 孙艳红 王 嘉
常三军 杨丽坤 邢美峰 郭 静 玉 凤
包卫平 王新民 梁 健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曹朝霞任办公室主任,王建林、赵建平、夏晓云任副主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项目日常工作,建立起教务部门牵头,团委、学生工作处、科研产业处、招生就业处和各系(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深入探索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不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系部设立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组,加强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
成立由学院领导、创新创业教育专家、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参与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估创新创业项目,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
(二)注重督导落实
各部门和各系部是落实本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部门实际,将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举措、落实目标纳入本部门“十三五”规划体系。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创新创业工作考核制度,把创新创业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各系部的办学水平、考核各系部党政负责人、领导班子和系部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创新创业工作的考核评价,开展督查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宣传和报道,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通过创新创业讲坛邀请创业校友和知名学者讲述创业故事,让更多学生成为创新创业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广泛宣传创新之星、创业先锋和创新创业政策,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创客精神。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活动,在校园营造“创意—创新—创业”的氛围,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提高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