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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

发布人:吉晓芳老师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阅读次数:1852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坚持市场导向,着力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

一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新一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规定,完善具有我市特点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研究制定《包头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管理办法》、《包头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考核管理办法》、《包头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等,逐步形成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创业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专题调研和工作督查力度,扎实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使企业、高校毕业生和家长知晓、用好政策。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理性看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

二是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发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牧业的拉动作用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主渠道作用,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在鼓励国有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小额贷款、职称评定等扶持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事、发改、国资、经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络和工作对接,建立政府投资、新建项目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机制,扎实做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和人才储备等服务基层计划的招募工作,确保在八月底前全部到岗。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确保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公共管理、社会服务及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利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利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从事幼儿教育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加大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并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户籍等限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

三是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力争在离校前获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并高质量做好未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完善以就业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和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并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发布和服务接续工作。建立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将就业信息服务终端延伸到校园和社区,推进毕业生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企业进校园专场招聘等活动,全年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17000人以上。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将蒙古语授课、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只要不挑不捡,在一个月内实现就业。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到公益岗位就业工作。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将求职补贴在离校前全部发放给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

四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建设,年内,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再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2个以上。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初始创业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国家和地方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发挥创业导师团队作用,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典型激励机制,重点对一些市场前景好、吸纳就业能力强、示范效果好的创业典型给予资金扶持。

包头市公务员局

20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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