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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发布人:吉晓芳老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阅读次数:152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从今年11日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并和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见习补贴提高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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