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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在校大学生创业 可保留学籍还可算学分

发布人:吉晓芳老师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4日    阅读次数:1492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天津将允许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休学创业,不仅可保留学籍,还可算学分。天津市科委和天津市教委近日联合起草并下发《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将加大对高校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创业支持力度。 根据该意见,天津将实施支持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创业专项科技计划。到2015年,支持1000名大学生创业,对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支持。该意见进一步明确,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两年,凡入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两年内免交房屋租金。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可根据创业绩效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自主创业大学生(研究生)可享受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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