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建立劳动用工基本信息,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内蒙古从9月1日起对全区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劳动用工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用工状况、劳动合同管理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薪酬信息等。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有利于明晰劳动关系、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签订质量和履约水平、对劳动用工和就业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全区所有用人单位网上备案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