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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入伍享多项优惠政策

发布人:吉晓芳老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4日    阅读次数:1456

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522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入伍及退役后的复学、升学、考录、就业等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军入伍。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朱炳文表示,在经济补偿方面,去年,自治区政府、内蒙古军区联合下发文件,自2012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发放优待金。自2013年起,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义务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标准发放退役金。农村退役义务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应征入伍的在校及毕业大学生优待金和退役补助金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标准由入学前户口所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发放。

  同时,国家制定的预征政策充分尊重和保护毕业生自主择业的权利,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和户档迁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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