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人:葛立帅老师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阅读次数:1796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领域。创造更多适合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对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在信贷、社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重点解决好到城乡基层岗位工作毕业生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流动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三)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毕业年度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四)支持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对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毕业生和对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给予补贴。(五)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将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对未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保障毕业生落户等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