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近日,下发教育部《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及拟安排招生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高考前在本省(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将我院列为2011年自主招生高职院校。目前,我院已编制好自主招生分专业计划,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仅限于已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